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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监察制度改革作为十三届人大修宪议程中的重要内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引发热议。据了解,早在1998年,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沈骊天便提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相应的国家监督体系,保障国家机构廉洁高效运行,有效遏制腐败。这一建议被收入《法治参考资料》并报送党中央和相关国家机关。

据沈骊天教授介绍,当年自己看到反腐败斗争中某些地方的“一把手”的权力不能受到有效监督的案例,结合科研课题中对社会控制反馈理论的研究,向全国人大法常委法工委提出书面建议。他建议国家设立全国人大、各级人大直接领导的国家监察机构,以加强对各级领导人权力监督的力度。这份建议当时得到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的重视,摘编为专件《法制参考资料(82)》(1998.12.4),直接报送党中央、人大常委委员长、国务院总理等党和国家机关负责人。虽然当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很快采用这一建议,但是作为公民,能将自己的国事建言送达党和国家领导人视野,供今后国家改革参考,也从中感受到了人民参政议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看到20年后的今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锐意改革,领导党和国家大刀阔斧强化国家权力监督体制,更是感到非常欣慰。沈骊天教授还表示,当年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胡福明曾以一篇真理标准的论文,以第一点星火推出思想解放的燎原之势,今天作为国家高水平大学的学者们,有责任更多地关心国事,参政议政,用自己的知识、理论、研究成果提出切实有益于人民的建言,为圆强国梦尽自己的力量。

据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决定“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同时自2017年11月5日,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2018年2月党中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中,将改革监察体制、设立全国和各级人大直接领导的监察委员会,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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